四川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

来源:四川招办浏览次数:1105发表于2013-09-25

[摘要] 报名参加四川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在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文内容并认真阅读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以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而耽误了报名和考试。

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发布的招生简章、四川省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以及相关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及要求,要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具体的报考点,避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导致不能参加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注意事项

1.选择四川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在提交网上支付前应仔细阅读有关网上支付的相关说明。

2.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考生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凭报名号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但“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

3.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各项信息,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点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信息修改的申请。考生错选“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亲自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在《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照相、采集指纹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5.报名点只办理网报信息确认,不受理网报信息的修改和补报。

6.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四川省2014年硕士生招生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范围》(见附表),正确选择报考点。对于误选报考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办理报考手续确认,后果由考生自负。

7.考生应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网报信息,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8.依据四川省相关规定,对在四川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80元/人。

2013年9月28日至29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支付的报名考试费有效。

二、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范围

5101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

510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其他招生单位“建筑设计”类专业(考试科目代码为“5XX”)的考生(四川大学除外)

510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

5104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

5105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成都体院(含推免生)、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含推免生、单考生)的考生

5106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和地处一区(四川、重庆和陕西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5107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研究生工作部:接受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地处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

5108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省内科研单位、成都市外省内普通高校、地处重庆、陕西及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5109泸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国任意招生单位的考生

5110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国任意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地处重庆市招生单位除外)

5111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国任意招生单位的考生

5112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国任意招生单位的考生

5113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国任意招生单位的考生

5114四川理工学院: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国任意招生单位的考生

5115达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国任意招生单位的考生

5116凉山州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国任意招生单位的考生

5117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全国任意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地处北京市招生单位除外)

5118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和成都中医药大学的推免生、单考生;成都地区报考其他招生单位(设有报考点的招生单位除外)“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此报名;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只能在此报名(报考单位设有报考点的除外)。

备注:(1)报名和考试必须在同一地点。(2)报考“本校”的考试方式不限,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仅限统考方式,但推免生只能在被推荐单位所在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单考生和管理类联考考生直接到报考单位所在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报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西南民族大学报考点报名;成都地区报考全国任何招生单位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和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只能到成都医学院报考点报名和考试(报考单位设有报考点的除外)。(3)第一志愿报考四川音乐学院的考生只能到西南民族大学报名;成都地区第一志愿报考成都体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的考生只能到指定报考点报名。(4)一区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21省(市);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