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

来源:黑龙江招办浏览次数:1453发表于2013-09-25

[摘要] 报名参加黑龙江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文内容并认真阅读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以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而耽误了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时间:

1、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写报名信息。

2、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二、报名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点设置:

1、统考生报名:所有考生均须到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须到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等报考点报名,其它报考点不予受理。

2、法律硕士联考报名:全省考生均须到黑龙江大学报考点报名。

3、“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报名: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考生须到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报名。

4、推荐免试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下同)报名:考生须凭省招考办发放的校验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本人所毕业的本科高校报考点,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考生首先需到省招考办领取报名校验码,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哈尔滨市考生须到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报名,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哈尔滨市考生须到黑龙江工程学院报考点报名,哈尔滨市以外的考生须到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6、“建筑、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时间超三小时)报名: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建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到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须到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7、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联考的考生须到黑龙江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我省招生单位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联考的考生须到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报名;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四种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须到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8、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考试科目含中医综合和西医综合的医学门类考生,须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须到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四、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所有报名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14日,考生(含推免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下同)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清单后由考生签字。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2、报考点必须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生证)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3、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准考。

3、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七、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2014年我省硕士研究生考试在国家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中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电子挂钟。考生参加这些科目考试时不准携带考试文具和佩戴计时表入场。如有违犯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我省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使用监控录像的标准化考点实施,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