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复旦大学临床医学与住院医师培训结合推免招生简章

来源:浏览次数:1674发表于2014-06-23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开展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开展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了更好地进行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在2015年推免生招生中同时进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选拔。按照该项目的要求,特制订我校2015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硕士生(住院医师)人数由各培训基地医院在本院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住院医师)人数中统筹安排,各培训基地医院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住院医师)人数详见《复旦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招生计划》(在新一年度的招生计划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计划)。

二、基本条件及申请材料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者: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考生来源原则上为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良好,特别是专业成绩优良,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符合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并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5)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6)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有关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2申请材料

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路径为: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选拔。

网上申请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

上述第(3)、(4)项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以备验证。

完成网上申请后,需打印和寄送以下材料:

(1)《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复旦大学学生);

(2)《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其他高校学生);

(3)《复旦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两封(其他高校学生);

(4)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其他高校学生)。此证明若在递交申请材料阶段未及签字盖章,可先将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寄出。获得复试资格者,最迟须于复试时将该证明递交所申请院系;

(5)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上述(1)至(4)项材料由申请人在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统一用A4纸),并按要求填妥。复旦大学学生须按照《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和招收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实施办法》(将于2014年9月上旬公布)规定的时间,将上述(1)、(5)项材料交至本科所在院系,其他高校学生须于2014年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院系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将上述(2)至(5)项材料连同院系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寄送至复旦大学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治道楼304室;电话:54237446;邮编:200032)。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

申请者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填写和提交申请信息,并按要求向申请院系寄送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时须在“本校专项计划”一栏选择“住院医师”,并选择具体报考医院。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2014年6月1日8:00至9月25日17:00(期间24小时开放),具体接受申请时间以院系通知为准。申请材料递交和寄送截止日期见二、2.的规定。

2.复试

由上海医学院和培训医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4年10月中旬前组织复试。复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专业外语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复试形式一般为口试、笔试、临床技能操作等。经复试拟同意招收者,将寄发《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报名

拟招收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5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高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根据确定的拟录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和医院,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须选择“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住院医师)”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培养类别选择“定向”,并在备用信息一中填写“住院医师(**医院)”。

现场确认手续须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办理,其中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2)报名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确认。网上确认的时间为2014年11月,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进行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备好:

a.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10K以内,淡蓝色背景)

b.银行卡(可用于交费的银行卡详见复旦大学收费服务平台银行卡列表http://payment.fudan.edu.cn/help/creditCard.htm

加盖省市高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须于2014年11月14日前寄(送)至复旦大学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治道楼304室;电话:54237446;邮编:200032)。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和已有学习成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3)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4)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教学计划培养,达到《实施办法》的要求后,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5)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寄给本人。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6)学制一般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

四、其他事项

1.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信息详见上海市卫生信息网:http://wsj.sh.gov.cn(位置:首页》信息公开目录》业务类》医学教育与科研),部分重要文件可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将予以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3.因各种原因,学生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其推荐免试和入学资格将予以取消。

4.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

5.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上海市和复旦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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