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来源:北京大学医学部浏览次数:1107发表于2014-06-18

[摘要] 6月16日,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公布。报到时间:2014年09月06日8:00-16:30。报到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体育馆。报到前请上网录入本人信息:(学生的个人信息将涉及入学后学籍注册、毕业注册以及毕业时档案寄发、户口迁移,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等重要问题,请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详情请见下文。

1.报到时间:2014年09月06日8:00-16:30

2.报到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体育馆

3.报到前请上网录入本人信息:

(学生的个人信息将涉及入学后学籍注册、毕业注册以及毕业时档案寄发、户口迁移,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等重要问题,请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录入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28日

录入途径:http://gratest.bjmu.edu.cn/yjs/学籍管理–学籍信息校对-核对和修改个人信息

登录方式:用户名为学生学号,用户密码初始为本人证件号码(部分港澳台、留学生为台胞证或护照号码),区分大小写。

录入时注意:

(1)所有学生必须逐项认真填写,包括校内转博的学生。

(2)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籍贯必须填写至市(区)、县。

(3)“研究方向”、“指导教师”均为入学后的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目前未明确的可不填写。

(4)“户口所在省市”的填写:户口迁移证中“原住址”所在省市。

(5)生源所在地填写至地级市(区)、县:北京市生源写到所在区县;入学前未参加过工作者填写参加高考时户口所在地;入学前参加过工作的,填写学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长住户口所在地。

(6)港澳台学生国别(地区)的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

(7)乘车区间:选择家庭所在地附近便于购票的火车站。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婚者探望配偶;未婚者探望父母。个人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者不享受火车票优惠待遇。

录入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录入后,点击“打印学籍登记卡”,下载“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籍卡片”(A4纸)两份(卡片需含电子照片,A4纸打印后勿折),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并签署本人姓名,报到时提交。

4.报到时需携带: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办未发或丢失身份证,由当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号码。

(2)录取通知书。

(3)最后毕业证书和最后学位证书的原件。

(4)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片6张。

(5)个人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硕士生报到时必须提交本科《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本科毕业时填写的登记表);个人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博士生报到时必须提交《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复印件(硕士毕业时填写的登记表),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6)党员自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团员携带团员证。

说明:①党组织关系隶属北京的党员由区(县)委组织部或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

②部队、中央机关以及党组织关系不在北京的党员由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解放军师(旅)及以上各级的政治部,分局、企业党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③转入单位为“北京大学医学部”。

(7)已婚学生须携带婚育证明(内容包括:结婚时间,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婚有子女者)。

(8)户口迁移证:来京之前要办理户口迁移证。申请不迁入户口的同学,报到时需与学校签订不迁入户口的协议,因公安机关对学生入学迁入户口要求一次性集体迁入,过后无法补迁,随之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学生自行负责;个人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和北京地区的学生不迁户口。

★迁移证的填写要特别注意以下几项:

①姓名及别名,要按原始户口填写。

②“出生日期”要填写准确。

③身份证号码要与出生日期相符,身份证号码要填满18位数字。

④“出生地及籍贯”要求填写到××省××市或县。

⑤“原住址”要求填写清楚省、市、区、街道及楼号、门牌号。

⑥要注明非农业户口(研究生户口均应为非农业户口,如有农业户口者,需变更为非农业户口后迁出,否则无法落户)。

⑦迁户时“文化程度”一栏必须填写为“本科”或“研究生”。

⑧要注意检查是否签发了有效期限,是否盖有当地公安局及派出所的公章。

⑨报到时请带一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专用照片),供入户使用。

原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籍贯”各项与本人情况不符者,请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正后方可迁出。否则,北京市公安部门不予更正。

说明:落户单位名称为:北京大学医学部,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5.医学部后勤部门为学生提供床上用品(包括被、褥、床垫、尼龙蚊帐、枕芯、枕套、枕巾两条、被罩两条、床单两条),415元/套,自愿购买。

6.为了确保我校学生在求学期间(如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寒暑假期间等)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时,本人或家庭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医学部委托保险公司为学生开设医疗人寿保险项目,学生自愿办理。研究生保险种类共计两种:

(1)“研究生人身保险”,费用为80元/年,保险项目:

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最高保险金额为100,000元;

②学生重大疾病(25种)保险:保险公司给付100,000元保险金;

③一年定期寿险:意外死亡、疾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200,000元保险金。

(2)“研究生人身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费用为90元/年,保险项目:

①②③同上;④附加意外医疗:对参保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为意外导致的自付合理门诊费用(包含注射疫苗),每次事故扣除50元免赔后按照90%的比例报销。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元。

(3)保险申请和保费支付方式:要购买保险的学生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8月27日间上网申请: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gratest.bjmu.edu.cn/yjs,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证件(身份证、港澳台证件或护照)号码。进入系统后在屏幕上方点击进入“研工管理—保险管理—个人团体保险申请”,请在认真阅读学生自愿投保须知后,选择自己需要的保险类别(80元/年或90元/年)和知情同意后点击“提交”。2014年8月27日后保险系统将关闭。同时,请要购买保险的新生保证2014年9月在学校所发的个人工商银行灵通卡(借记卡)账户上至少有100元(扣款要求:扣款后卡内余额不得少于10元),医学部计财处将于9月上中旬统一扣除保险费用。扣款后可登陆保险系统,查看保险购买是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