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名师孙占河经典讲义之唯物辩证法(一)

来源:考试点考研网浏览次数:1540发表于2014-06-11

[摘要] 本文主要讲解唯物辩证法,内容较多分成了(一)、(二)两个部分,各位同学要注意看完本文再去唯物辩证法(二);有疑问可参加7月11日的孙占河免费答疑课,让老师解答你的疑问。希望能给你的政治复习带来帮助。

一、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观点、基本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包括二个观点,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基本范畴:必然性和偶然性、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可能和现实、形式和内容。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二、事物的普遍联系(两个观点之普遍联系)
(一)联系的内涵和特点
1.联系的内涵。作为一个普遍的哲学范畴,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是相互区别的具体事物、现象之间的联系。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确定界限为前提的。
2.联系的特点
(1)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这也是唯物辩证法同唯心辩证法、诡辩论的重要区别所在。
(2)普遍性。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第一,内部联系,即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第二,外部联系,即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第三,整体联系,即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所谓“中介”,就是事物相互联系的媒介、环节或桥梁。【1】
(3)多样性。统一的物质世界是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4)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着。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二)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为此需要做到:
1.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世界眼光,顺应世界潮流,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2.发展与过程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
事物发展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从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
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做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在今天,科学地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历史过程、历史阶段、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对我们坚定信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

3.唯物辩证法与科学发展观(2014年新增未考点)
马克思主义理论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问题上的集中体现,既是科学的思想理论,又是有效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科学发展观关于发展是第一要义的思想,关于以人为本的思想,关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都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特别是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更集中而具体地体现着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意义。
四、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三大规律之质量互变规律)
1.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1)质的含义及其意义
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其它事物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一事物的质和该事物具有直接同一性。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区分量的前提。
(2)量的含义及其意义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一事物的量与该事物不具有直接同一性。
认识事物量的含义:一是认识事物的量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获得对事物质的清晰认识,对实践能进行准确指导。二是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同质的事物由于数量不同,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不同。做任何事情,既要有质的要求,又要有量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3)度的含义及意义

度是事物的质和量的统一,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所以,超出度的范围即超过关节点、临界点,一物就转化为他物。
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实践活动中、在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和“不及”,避免“左”与“右”的错误。但也不能把度绝对化即把度看做是不可逾越的“雷池”。具体而言,保持事物不发生质变时,不能突破度;而推动事物质变,则必须突破度。【4】

2.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1)量变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即连续性的中断。
(2)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就产生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②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③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5】
(3)坚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反对两种错误倾向:①“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在政治上表现为“左”倾错误。②“庸俗进化论”,只承认事物的量变,否认事物的质变。在政治上表现为右倾错误。

五、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三大规律之否定之否定规律)
1.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的含义
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2.辩证否定观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就要对一切事物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要同时看到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比如对待中国古代文化遗产,要批判地继承,做到“古为今用”,“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待外国东西,要有选择地吸收,“洋为中用”,既不能一概拒绝,也不能全盘照搬。
3.形而上学的否定观【6】
与辩证否定观相对立的形而上学否定观则认为,否定是外在的否定,主观任意的否定;否定是绝对的否定,是不包含肯定的否定,这就既割断了事物的联系,又使发展中断。它的信条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

4.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容及其意义
(1)否定之否定的实质是对立面的统一,体现了事物自己运动的深刻内容,包括两次否定,即对肯定的否定、对否定的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
(2)事物以其内在矛盾为动力,从自我肯定到自我否定,又到否定之否定。从事物发展过程看,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便形成一个发展周期;从内容上看,这是事物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表现形态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即曲折前进的过程。【7】
(3)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
(4)否定之否定规律原理的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这一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由于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我们就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径情直遂、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其困难和曲折,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

六、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三大规律之对立统一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8】
在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实质和核心。之所以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