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将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升级传统助学项目,拓展新的助学项目,建立“校县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协助县级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同时,将把高校传统助学项目升级情况、新的助学项目拓展情况、“校县结对”帮扶机制建立情况纳入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范围。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各高校积极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从经济保障型向促进发展型转变,在经济上帮助学生的同时,更加注重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贯通的资助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资助中心在全校学生资助工作中的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学生、资助、财务、教务、团委、研究生等处室部门在资助工作中的责任,充实资助工作队伍,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修订和完善学校现行的资助制度和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提高奖助标准,扩大奖助范围,确保在今年秋季学费标准调整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不受影响。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严格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完善研究生奖励机制和培养机制,多渠道筹措奖助经费,提高奖助水平,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解决学业提升、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实际困难。
升级传统助学项目,拓展新的助学项目,重新梳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增加岗位设置,提升岗位层次,提高补助标准,使勤工助学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每年要从奖助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科技创新等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项目,增强学生服务祖国、回报社会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同时增强资助工作活力,提高资助工作成效。
建立“校县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协助县级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高校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直接受益者,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县级资助中心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主动联系部分县级资助中心,建立“校县结对”帮扶机制。每年暑假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高峰时期,高校要积极发动受助学生,在暑假期间到家乡的县级资助中心帮助工作,学校要按校内勤工助学标准支付学生劳动报酬。
今后,山东省教育厅将把高校传统助学项目升级情况、新的助学项目拓展情况、“校县结对”帮扶机制建立情况纳入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