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天津大学在纪念研究生院建院30周年之际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推出多项举措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明年起天津大学将结束博士生选拔“以考论英雄”时代,同时“打破”导师资格终身制,同时研究生为导师“低薪打工”的现象将改变,有望在读拿“高薪”。
招生:博士生选拔不再简单比较分数高低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白海力介绍,从2013年起该校不断推进博士生招考向“申请-审核制”转变。一是由研究生院集中管理到学院、导师自主安排的转变;二是由原来的单一闭卷笔试到现场抽题作答、学术报告以及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的转变;三是由简单比较考分高低向全面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综合素质的转变。2014年天津大学在博士生选拔中只考了英语,其专业能力则由学院组织专家审核。明年,天津大学要实施完全意义上的“申请-审核制”,博士生选拔“以考论英雄”的时代将宣告结束。
导师:符合条件在岗教师均可申请招生资格
多年来,博士生导师资格成为教授头上更耀眼的光环。其实,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工作人员看来,“教授是一种职称,而博导只是个工作岗位。”此次天津大学的导师制度改革淡化了导师资格终身制,建立导师招生资格的年度审核制,实现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的转变。即学校不再审核导师资格,由院级学术组织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资格。导师招生资格与职称“脱钩”,凡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在岗教师均可以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上岗)。新的办法强调了导师的岗位责任和指导能力,那些有教授头衔,而不具有研究生指导能力或培养条件的导师可能要“下课”了。
助学金:导师助研奖金上不封顶
据白海力介绍,在天津大学拟推出的研究生奖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中,研究生助学金将实现全员覆盖。研究生助学金将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导师助研三部分组成。其中,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为全员统一标准,导师助研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助研情况而定,只设下限,上不封顶。不能提供助研经费的导师可能面临无人报考的情况。以博士研究生为例,在该体系下每人每年将获得不少于24000元的生活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