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浏览次数:2341发表于2013-09-17

[摘要]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中央部属高校,直属教育部,是1959年中央确定的首批20所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1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内容如下:

注: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

二、时间节点(所有时间节点安排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下载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 A4 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待定;所有时间节点安排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yz.xidian.edu.cn;

三、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 301、302、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 311)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8月3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

① 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研究生毕业后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高职高专毕业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6.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强军计划考生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报考前须与各大军区/兵种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报名手续

1.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络报名号。

2.现场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摄像,打印报名信息表,仔细核对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妥善保存,复试时请携带此信息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六、复试

1.2014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参加成人高考统一录取的成教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定向生与委培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2014 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4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00名。 2014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3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 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审核的考生(强军计划和MBA考生请特别注意),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并报我校研招办备案后方可下载准考证,参加初试。因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7.我校不接收下列考生报考:

(1)大学三年级本科生及以下考生;(2)未在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9.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7研究所(郑州)、第29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为该研究所定向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欢迎考生报考。

10.2014 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增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江苏昆山人才培养基地,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招生人数150人,欢迎报考。

联系我们

西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xidian.edu.cn/

研究生院主页: http://gr.xidian.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xidian.edu.cn/

研招办E-mail: xidianyzb @gmail.com

各高校报考西电研究生QQ交流群网址http://yz.xidian.edu.cn/view-288.html

咨询电话:02988201947 吕老师,王老师(考研政策)02988202415孙老师(历年试题邮寄)02981891399 南校区值班电话(周二、周五下午)

咨询地点:北校区办公楼112室(周一--周五)南校区C栋202室(周二、周五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