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大资金投入,出台扶持政策,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第一,设立专项资金,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省教育厅每年安排800万元研究生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校企校研合作、研究生优秀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奖励等,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投入机制。一是省财政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省属本科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制度,并逐步提高拨款标准。二是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我省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6000元,所需资金根据高校隶属关系,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600元的标准承担。三是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四是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财政对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70%;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40%。五是加大研究生助学、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