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体系贯通-贫困生可享受学前至研究生教育资助

来源:青海日报浏览次数:1072发表于2014-03-21

[摘要] 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在贯通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本专科教育学生资助体系的基础上,去年开始实施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帮助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安心上学,顺利完成学业。

今年春季开学,就读青海师大计算机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刘远获2万元的国家奖学金,他说:“这笔奖学金,解了我的后顾之忧,使我可以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随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的实施,我省已实现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资助体系贯通。

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在贯通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本专科教育学生资助体系的基础上,去年开始实施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政策。2013年,全省共发放各级各类资助金16.5亿元,受资助学生人数达178.36万人次,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就学问题,2006年秋季开学,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两免一补”政策,减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教科书费、杂费(含取暖费、信息技术费);对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和非寄宿制学生学习费用给予补助。

2007年,国家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后,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普通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资助政策;2013年,我省将中职学校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学费、一二年级学生教材费用纳入补助范围,仅这两项费用每生每年补助2400元;并且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对学前一年教育资助也实行了全覆盖。同时,对中职在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生活费。2011年,我省制定了对三江源地区学生进行“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和三江源地区异地办学奖补机制。从2010年起,将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30%的受助面进行资助,使资助政策更完善、受益面更广。

在国家规定的高校国家助学金27%资助面的基础上,我省又提高了一个百分点,人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此外,普通高校还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助学金,2013年我省高校中有71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有1947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助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每生每年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奖励2万元。

2013年有64人受益,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6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