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研考点须配身份证识别仪

来源:北京日报浏览次数:1206发表于2013-09-11

[摘要] 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所有考点均须配备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等防作弊设备,招生时拟录取名单应按规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昨天,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所有考点均须配备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等防作弊设备,招生时拟录取名单应按规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鼓励配备指纹识别仪

教育部要求,2014年研招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要确保考点的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全程正常使用。

所有考点均要配足配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教育部还鼓励配备指纹识别仪,有效防范作弊。以往考试时,不少考生因为没戴手表而不能合理分配答题时间,教育部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场电子挂钟。

教育部要求各地继续开展打击涉考犯罪、销售作弊器材,净化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严密监控考前及考中通过网络、通讯设备等传播涉嫌泄露试题及答案等有害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及相关犯罪活动。

未经公示考生不得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公示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各专业需安排统考生计划

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方面,教育部规定,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各招生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单位。

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依据教育部的要求,2010年以前已在教育部备案开展招收直博生工作的高校,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学科,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的10%。其他高校可在具有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专业内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

按照往年惯例,研考预报名在9月底进行,正式报名将在10月进行,考研笔试时间则由教育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