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将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浏览次数:1402发表于2014-03-15

[摘要] 2014年2月24日,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布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有哪些内容?

广东高校办学 自主权今年将扩大

“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出台,高校实施不力或被停拨奖补资金

为更好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全面提升全省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昨日,省教育厅网站公布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提出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考核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等一系列措施。

自主制订“创新强校”规划

《方案》指出,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制约高校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

根据《方案》,我省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的目标是,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促进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在高水平大学及特色高校建设方面,要引导和支持我省有关高校合理定位、找准差距、汇聚资源、办出特色,在全国同类型、同层次高校中争创一流,引领和带动广东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在协同机制创新的基础上,我省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协同创新中心和协同育人平台,切实促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的深度融合与互补共赢。

如何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方案》指出,高校要充分发挥在“创新强校工程”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高等教育领域相关意见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自主制订并实施本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增强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探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强教必先强师,“强师工程”被视为“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的抓手,《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目标。

《方案》提出,要引导并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在各学科领域努力造就一批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为提升中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方案》还提出要探索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和海外培训基地,选送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修深造。

在创新机制体制方面,《方案》提出,要创新工作机制,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组织引领作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创新能力的教学科研团队。其次,探索建立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体现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的教师分配激励机制。此外,加强高校师德建设,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同时,支持高校聘用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大力加强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研究生招生新机制

人才培养是高校最基本最中心的职能。《方案》提出要全面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方案》提出,建立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培养机制、责任机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位授权和质量监控体系,按照需求导向、保证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

《方案》提出,要大力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

《方案》还提出,要引导和支持世界知名大学到珠三角等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水平国际化人才;支持与境外高校开展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积极扩大来粤留学生规模,提升留学生培养层次;支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出国研修访问;支持高校与境外大学共同承担科研项目;鼓励高校教师到国际学术组织和行业组织任职,增强我省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孔子学院。

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奖金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统筹制定2014-2016年本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中,应找准未来几年需要重点突破的发展瓶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措施、资金需求和预算安排。

为了支持我省高校“创强”,省财政专门设立了奖补资金。根据《方案》,我省创新了资源配置的方法,财政资金安排由事前单项竞争为主转为综合打包奖补和事后奖补为主。奖补资金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建设成效突出、管理规范、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高校倾斜,以增强“创新强校工程”建设的实效性。

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各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的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和考核。年度考核中,对于实施得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高校足额拨付年度奖补资金,同时减拨或停拨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高校的年度奖补资金。工程建设结束后,对各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的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绩效评价,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建设成效突出、管理规范、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高校给予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