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考研复试:法学复试注意事项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1646发表于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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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考研复试日期教育部规定最早不能早于2020年4月30日。虽然距离复试还有点时间,但无论时间长短与否,我们必须认真备考。下面点点整理了“法学复试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论
1、形成权与抗辩权的区别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3、请求权与支配权
4、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
5、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6、社团法人
7、形成权
8、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9、法律行为的效力情况
二物权
10、我国担保法关于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
11、论述物权法定原则
12、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
13、善意取得的条件
14、抵押权的概念、成立条件、法律后果
15、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
16、添附
17、从物权法顶原则的内容谈谈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体系
18、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19、相邻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0、物权公示原则
2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2、物权变动模式法律规定
三债权
23、缔约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24、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25、债的转移与债的消灭
26、无因管理
27、融资租赁合同
28、债的保全
29、行纪合同
30、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31、抵消的条件
32、格式条款
33、共同危险行为
34、提存
35、过错责任
36、债务承担
37、共同危险行为
38、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四人身权
39、隐私权的内容
40、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五 婚姻家庭和继承
41、遗赠和赠与的区别
42、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43、法定继承
44、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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