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在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后,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奖学金由政府和学校投入、导师资助构成,主要用以提高研究生待遇,是研究生安心学习、研究的基本保证。学业奖学金来源于政府和学校投入,以及研究生学费收入,是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重要引导。
(二)基础奖学金
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委培生除外)。
博士生基础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 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2800 元,其中导师资助部分每人每月500 元(对于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和理论物理学科,导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 元)。
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 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 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700 元,其中导师资助部分每人每月200 元(对于人文社科类、经管类、数学类和理论物理学科,导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 元)。
研究生应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和研究,充分利用寒假和暑假阶段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相应地,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含导师资助部分)按每年12 个月发放。学院和导师应加强寒暑假期间对研究生的指导与考核。
(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励志奖、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科技创新奖、博士生创新奖学金、科技之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等。奖励标准及比例遵循“鼓励高端并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制定,各奖项评定及奖励办法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