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考研政治:马原22个主观题必背原理总结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3166发表于2018-07-29

[摘要] 以下段落可以直接记忆,考研大题遇到了直接填上去做理论支持。大家可以自己去比对每年的参考答案。

实践观点


1.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分化和统一及人和自然关系


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始终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纳入了社会过程的物质交换关系,是具有社会性的物质交换关系。通过劳动实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它们的和谐统一,便成为人类必需面对的永恒主题。如果人类不保持自身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那就会危及自身的生存发展。正确的实践观点是理解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统一的关键。


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包括: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和谐作为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内因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所以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整体与部分:整体与部分的存在是互为条件的,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没有部分便没有整体;反过来,整体制约着部分,没有整体就没有部分。整体包含部分,部分反映整体。整体与部分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人们在认识事物时总是首先把整体区分为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弄清他们的性质、特点和功能,然后再经过综合达到对整体的认识。


原因和结果: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可能性和现实性: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应当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现象和本质:现象和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一方面,现象和本质是有区别的。另一方面,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正是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同时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内容和形式: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联系与发展的普遍性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客观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联系中去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个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联系具有多样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做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


主观能动与规律


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越深刻、越正确,就越能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不顾规律和违背规律,只能把事情办糟。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通过自觉活动能够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人的需要、利益是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自觉能动性是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所以我们要把尊重事物发展的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统一起来。


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其次,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最后,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规律


认识并尊重客观规律:


规律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这一范畴揭示的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相反,人的意识及其指导下的实践却要受规律的支配。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人在客观规律面前又不是完全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人们在实践中可以认识或发现规律,并利用这种合规律的认识指导实践,达到改造世界、为人类谋利的目的。人类还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事物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意识的能动作用


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并对客观世界产生能动的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它主要表现在:第一,意识反映世界具有自觉性、目的性和计划性。第二,意识不仅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反映现存事物,而且能追溯过去、推测未来,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具有能动创造性。第三, 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第四,意识还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意识的能动性受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制约,只有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和人类现实生活规律的意识,才能有效地发挥能动的作用;违背客观规律的错误意识,则只能导致行动的失败。意识的能动性的实现最终还受制于人类实践的发展水平。


质变与量变


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只有认识量,才能更深刻地把握度。做任何事情,既要有质的要求,又要有量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度,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要把远大的理想目标和科学的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敢想、敢闯的革命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既反对因循守旧、止步不前,又反对急躁、陷于空想。


实践与认识主、客体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活动就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 就是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实践中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是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二是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借助一定手段实际地作用于客体,把实践方案变为实际的实践活动;三是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实践活动过程在主体的自觉意识支配下,既能动地变革着客观世界,也能动地改造着主观世界。


认识与实践的关系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


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我们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


实践和认识是相互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错误的认识误导实践,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认识过程的反复和无限性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是指,人们对于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要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从客观方面看,事物的各个侧面及其本质的暴露有一个过程;从主观方面看,人的认识能力有一个提高的过程。人的认识 受实践范围、立场、观点、方法、思维能力、工作经验和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


认识发展的无限性是指,对于事物发展过程的推移来说,人类的认识是永无止境、无限发展的,它表现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推移的永无止境的前进运动。这种认识的无限发展过程,在形式上是循环往复,在实质上是前进上升。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理性认识到实践

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才能指导实践,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一个在实践中检验认识的过程,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才能使认识受到实践的检验而得到修正、补充、丰富和发展。


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理性认识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一般性的东西,实践所要解决的问题则是个别的、具体的事情。一般与个别、理论与实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必须从实际出发,把一般的理论和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二,要把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的需要和利益的认识结合起来,形成正确合理的实践观念。理论向实践转化,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变事物的现存形式,以满足人的需要。为此就必须以对客观事物的事实性认识为基础,对客体的价值即它对人的有用性作出科学的评价,按照客观事物的尺度和人自身尺度,在观念中建构起实践改造所应达到的理想客体,即形成实践观念。第三,要把理论的正确性与现实的可行性统一起来,寻求实现理想客体的具体途径和工作方法。第四,理论必须被群众掌握,内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即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感性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二是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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