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参军学费补偿限额提高至8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浏览次数:2088发表于2013-09-03

[摘要] 由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比较此前的相关条例规定,此次《办法》最高限额提高到了1万元,主要是针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提高了补助标准,以吸引其入伍参军。

不管是往届还是在校的大学生、研究生,报名参军,国家将在其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记者获悉,由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比较此前的相关条例规定,此次《办法》最高限额提高到了1万元,主要是针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提高了补助标准,以吸引其入伍参军。

对于受助高校学生的范围,《办法》指出,其界定为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办法》介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将按照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