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 喜迎十九大 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861发表于2017-10-17

[摘要] 武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喜迎十九大•砥砺奋进的五年

【砥砺奋进】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武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突出“创新”与“质量”两大主题,五年来不断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努力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

扎根于百余年的深厚底蕴,武汉大学已建立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导师队伍雄厚、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武汉大学现有学科涵盖了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5个学院(系)。5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增至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点55个,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武汉大学4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总数排名全国第6位;14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前五位,总数排名全国第7位。2016年,以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为契机,我校坚持以评促建,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与学位点设置,为“双一流大学”建设奠定坚实的学科基础。

高度重视导师队伍建设,推行复合导师制,开办“导师学校”、跨学科导师沙龙,提升导师指导水平。不断完善导师管理机制。2012年,学校大胆改革导师上岗招生制度,采取“评聘分离,动态上岗”方式,实现“博导”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目前,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1667名,硕士生导师1930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995人、副高级职称1592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9名、中国工程院院士8名、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11名,国家教学名师15名,国家杰出青年学者56名,长江学者讲座及特聘教授86名,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5个。

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生源质量。优化选拔方式,陆续推出了“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优秀人才单独选拔”等招生考试方式,积极探索特色化研究生选拔机制。不断创新招生宣传方式,在全国率先举办研究生招生宣传日,组织招生宣传小组到全国重点高校进行招生宣传,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等。不断拓宽优秀生源选拔渠道,具备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均可以申请被接收为推免生,还专门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公正,通过招生计划分配模型配置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保障机会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学校实行以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导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学术型研究生中实施以直博生、“1+4”、“2+3”、“3+3”硕博连读制度为主体的多元化贯通式培养方式,多维度搭建跨学科人才培养平台。贯彻人才培养中的科研导向原则,鼓励研究生大胆创新,并不断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设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自2012年设立该奖项以来,研究生的参评成果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有了很大提升,并且由于在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的设置方面都注意了学科分类和学科特色,能够体现武汉大学不同学科门类的最新研究成果,代表不同学部研究生的最高学术水平,而且奖励的额度高,力度大,受到全校师生乃至社会的关注。

在全国率先启动“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项目,将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研发融入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该试验区从招生方式、培养环节、导师指导、设立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尝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跨学科背景选拔研究生、跨学科实验室轮转、跨学科课程学习、跨学科导师团队配备等手段和途径促使研究生在掌握多学科知识和实验技能的前提下产生高水平科研成果。

高水平成果数量不断增加。良好的原创研究氛围及创新激励机制的完善有效地促进了在校研究生高水平成果的发表。以在校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发表SCI、SSCI、A&HCI论文为例,论文数量从2012年的1082篇上升至2016年的1913篇;在路透汤森期刊影响因子(JIF)不低于96%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从2012年的23篇上升至2016年的43篇,达历年最高。

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等途径,积极开拓国际化教育渠道,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近年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派出人数成倍增加,合作高校层次逐年提高,从2012年的80余人,到如今的160余人。2016年我校公派留学派出人数排名全国第七,使用经费排名全国第四。今年我校该项目获批率达80%,其中博士联合培养类别上报148人,录取126人,攻读博士学位类别上报36人,录取30人,超过50%的外方合作高校和学科排名位居世界前200名。

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为依托,我校积极构建以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实习实训、行业前沿讲座为主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在国家设置的39种专业学位中,我校可在31个专业学位类别、22个工程领域内招收和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体规模位居全国前列。2015年,我校被教育部列入12所首批开展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高校试点单位。

2014年起学校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学金额度。奖学金方面,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以及40余项校友和企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100%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博士和专业型硕士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特等奖额度达到8万元、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1.5万元,覆盖400名研究生;资助方面,我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博士生每人每学年2.5万元,2018年9月起将提高至每人每年2.7万元;硕士生每人每学年0.6万元。此外,学校还设立了社会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方式。

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2014年成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处,按照“标准一流、制度先行、分类评价、动态监管”的工作原则,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理念,构建了“以学校为主导、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质量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质量文化。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制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完善各项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统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定期开展自我诊断式评估;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开展研究生教育科研绩效评价,以绩效为导向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研究生教育相关信息;开展质量跟踪调查,听取用人单位意见。

2016年学校召开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以完善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牵引,强调原创研究、科学精神、社会责任,形成了《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 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等“1个主体文件+4个实施文件+x个后续操作文件”的制度体系,提出了原创研究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助教、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全过程质量监管等新思路、新举措。

2015年我校成为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主席单位,承办了联席会2016年年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56所高校的研究生院院长和副院长100余人参会,进一步扩大了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武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瞄准“双一流”战略目标。创新机制、突出特色、提升水平,通过打造高水平研究生教育,培养出具有前瞻的视野、精深的知识、创新的思维、健全的人格,能引领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学者和行业精英,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和国家发展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