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考生需承诺回原籍就业
[摘要] 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已启动。
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工作开始
考生须承诺毕业回原籍就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号)有关精神,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已启动,符合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具有贵州籍贯(或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并录取)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具有贵州籍贯,在省内工作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非贵州籍贯,在省内工作5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和原籍非生源地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
考生毕业需回原籍就业
据悉,2018年教育部下达博士生计划1000人(不分配到省),硕士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316人。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要求回原籍所在省和原单位(在职考生)就业,不得违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考生可以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办)和贵州大学10个报考点参加考试。各报考点受贵州省教育厅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委托,承担现场确认、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组织考试等工作。在省外院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就读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考点考试,考点设置查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文件规定;省内院校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只能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www.gzsjyt.gov.cn)或贵州民族教育网(http://mjc.gzsedu.cn/)下载并填写《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或《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载并填写《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登记表》或《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登记表》(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文档,不需要纸质版,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
考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首先到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原展览馆)A1区省教育厅A004、A005窗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每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全天和周五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办理,周五下午和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现场领取《考生登记表》和校验码;考生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持准考证到各考点参加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办理,周五下午和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2018年1月后,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9:00-12:00)办理,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部分招生单位报名时间较早,考生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时间前往办理。
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应届、往届、在职考生,2017年12月31日前到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进行资格审查,2018年1月始到贵州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进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与硕士研究生相同,不需领取校验码。报名事宜由考生本人与招生单位直接联系办理。
签订培养协议书
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在职考生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所在单位签订,最后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被录取在职考生所在单位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订定向协议书原件,到贵州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签订,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2018年8月31日,每周一、三、五上午(9:30-12:00),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