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红论文”新规引热议 校方:不降标准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659发表于2017-09-19

[摘要] 浙江大学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原创作品,根据传播效果影响力,被认定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

浙江大学日前发布新规,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原创作品,根据其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将可被认定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可等同于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并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规定发布后引起热议,有人叫好,也有人提出有商榷之处。有声音认为,该规定模糊了学术研究和媒体传播的界限。

记者9月18日从浙大相关部门获悉,出台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办法,旨在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呈现方式的多样化。人文社科研究不能远离现实,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是为了回答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新型传播手段扩大优秀学术成果影响面这一重要课题,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

面对互联网这个舆论阵地,优秀的文化成果不去占领,歪理邪说就会去占领。鼓励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扩大传播力,有利于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展先进文化。

实际上,就在一个多月前,吉林大学也出台了《吉林大学网络舆情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鼓励优秀网络文章和网络舆情信息稿件创作。该办法明确规定,优秀网络文章的体裁为新闻评论,时政、高教、社会热点解读文章和长篇通讯文章,但规定消息类报道及散文、杂文、诗歌、小说、剧本、自传、书评等副刊体裁不视为网络舆情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