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为博女友父母欢心考研 因作弊被判刑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数:1174发表于2014-01-04

[摘要] 要预防考试作弊,首先要加强网络监管,加强对各类即时通讯工具、网站贴吧、小广告的监督;其次,应加强对考场安检设备、屏蔽设备的检测,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向监考人员告知常见的作弊手段。

1月4日,是2014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开考的日子。而对于刚刑满释放的王刚来说,这一天的意义非比寻常。

原来,大学毕业不久的王刚和朋友李彬泄露2013年的考研试题并买卖答案,后分别被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王刚的女友悦悦(化名)也因此受到牵连,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近日,面对检察官,王刚由衷地说:“服刑这几个月我想通了,不管做什么都要凭真本事,旁门左道来不得的。”

为博女友父母欢心考研

王刚出生于1988年,从武汉某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培训机构从事招生工作。一次偶然机会,他认识了还在读高中的江西姑娘悦悦,并在悦悦考上大学后与她确立了恋爱关系。

尽管二人感情一直很好,但悦悦的父母却一直看不上王刚,认为他没有正式工作。为了能让悦悦的父母刮目相看,2012年10月,王刚报考了母校的研究生。悦悦十分支持王刚考研,为能与他长期在一起,她也报考了华中师范大学法律专业的研究生。

买卖试题答案妄图“一举两得”

其实,王刚对考上研究生没有什么把握,但他并不担心。原来,工作之余,他还兼做各种省级和国家级考试的试题、答案买卖生意。这次考研之前,王刚就通过QQ以每科答案1500元的价格谈成两笔,这样既能提高自己考研的成功率,又能赚钱,可谓一举两得。

2013年1月5日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时间。因为复习不够充分,悦悦放弃了考试。王刚临考前交代她,如果有人将试题答案发到QQ上,就把答案转发给自己和两名买家。

当天上午,王刚参加了政治科目的考试。他将手机藏在皮带后面。由于皮带头是金属制成,加之又在敏感部位,他侥幸躲过了探测仪的探测。王刚所坐位置正好靠窗,手机信号没有被完全屏蔽,这让他感觉老天爷都在帮他。开考后不久,他便偷偷用手机给试卷拍照,并传到了QQ上。

收到王刚发来的试题照片后,悦悦把照片转发到了一些专门从事考题买卖的QQ群里,发动网友查找答案。没过多久,QQ群里有人发布了答案,于是悦悦按照王刚交代把答案转发给了王刚和两名买家。当天下午,王刚和悦悦又如法炮制,通过QQ获取了英语科目的试题答案。

追踪IP地址三人全部被抓

李彬是王刚在武汉上大学时认识的朋友,毕业后在上海成为一名现场工程师,每月工资四五千元。业余时间,他也干些买卖试题和答案的“兼职工作”。

2013年1月5日上午,李彬向单位请假后来到网吧。研究生考试开考后不久,李彬便收到悦悦发来的试题照片。待群里的网友发布答案后,李彬便把这些答案发给之前与自己联系的一名买家。

就在李彬为生意成交而得意时,上海网警侦测到,有人在网上散布研究生考试试题和答案。通过追踪IP地址,警方在网吧将正在交易的李彬抓了个正着。接着,警方顺藤摸瓜,在武汉将王刚和悦悦抓获。

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将该案移送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经审查认为,王刚是以正常考生的身份获得考研试题,其行为应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公安机关采纳了该意见,撤回对该案的起诉。

闵行区检察院反渎局依法对此案立案侦查后,办案人员分赴武汉、天门和广西柳州等地,找到了分别与王刚和李彬联系的买家。他们均承认自己从王刚和李彬处获取了考研答案并支付报酬的事实。同时,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研究生考试结束前30分钟的试卷内容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据此,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对王刚、悦悦、李彬3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考试舞弊呈产业化趋势

据统计,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数达到176万,较上年增长了6.3%。日益膨胀的考研队伍让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

办理此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考试舞弊目前已趋于产业化:相关人员通过张贴小广告或在QQ群中发布信息招揽考生,出售作弊工具。考试期间,安排专人进考场拍摄试题传出,并组织人员答题,再经考场附近架设的发射器将答案传给购买试题的考生。整个过程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检察官还发现,由于组织者和发起者通常都是使用临时申请的QQ或QQ群进行联络,事成之后便“销声匿迹”,因此除非即时查获,否则很难发现和查处。

结合此案,检察官建议,要预防考试作弊,首先要加强网络监管,加强对各类即时通讯工具、网站贴吧、小广告的监督;其次,应加强对考场安检设备、屏蔽设备的检测,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向监考人员告知常见的作弊手段。此外,各大院校也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打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