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现将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公布如下:
(四)强军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50,单科不限。
(五)参加全国统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门单科成绩低于所在类型要求5分以内者可参加复试:
1.数学一、二、三成绩在135分以上;
2.我校自命题专业科目成绩在135分以上,且在该科目排名前10%(或排名第一);
3.报考07理学、08工学,总分360分以上且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在120分以上。
(六)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301法学专业,成绩满足法律硕士(法学)要求,报考07理学、08工学专业,成绩满足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软件硕士要求,可申请参加相关专业学位复试。
(七)参加全国联考,成绩满足第(一)条标准者可直接复试,优先录取,满足以下条件者可选择参加复试: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外语成绩不低于45、综合成绩不低于100、总分不低于165,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工作成绩优秀并向学院申请同意;
2.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外语成绩不低于40、综合成绩不低于90、总分不低于140,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工作成绩优秀并向学院申请同意。
(八)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8工学专业,申请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初试成绩满足教育部相关学科门类最低复试成绩要求,可申请参加相关项目复试。
(九)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该计划最低复试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服务期间满三年内,初试总分可加10分。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可加10分。考生须在3月21日前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生源充足的学科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高于上述标准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21日开始进行,具体复试安排由报考学院确定,请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发布的信息,并认真做好复试备考工作。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