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研究生导师带硕士每届一般不超4人
[摘要] 四川省教育厅日前下发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科学核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作出最新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属高校的博士生导师每届招收博士一般不得超过2人,而硕士导师每届所带的硕士生则一般不得超过4人。《意见》试行2年。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属高校的博士生导师每届招收博士一般不得超过2人,而硕士导师每届所带的硕士生则一般不得超过4人。这是省教育厅日前下发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科学核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所作的最新规定,试行2年。
这个“一般”也有一定破例,但要求导师必须是“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我省经济建设急需学科、承担有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有充足科研经费,且在读博士10名以下,硕士15名以下的导师”。按照规定,这些导师可适当增加招生数量,但年度招收博士生最多不超过4名,硕士生不超过6名。另外,针对目前一位导师跨多个学科招生的现象,《意见》要求,今后导师原则上在不超过两个一级学科内招收培养研究生。首次独立指导研究生的新增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限在一个一级学科内招收博士生1名,硕士生2名。
目前国内高校博硕士导师带多个学生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川内高校硕士导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在该校,每年招收的博士、硕士生共计3000余人,而该校所有的教授加在一起也不超过300人,该校每年博士生的招生计划为1000余人,而全校博导不到100人。“这意味着,平均下来每个人也要带超过10个学生”。
对于这一新规,大二学生王晓然觉得会对考研带来“重大影响”,他准备报考的是四川农业大学动物医学方面的一位硕士导师,而这位老师每年报考的考生就多达几百人。记者昨日联系了5位川内各大高校的教授,不少教授表示,该项政策在执行中存在浪费优质教育资源及执行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