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出“劣迹导师” 权力过大惹得祸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3133发表于2016-05-23

[摘要] 日前有学生举报电子科技大学的教授、博导邵振海,借学生名义敛财、欺凌学生、威胁学生、辱骂师生……20日,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工程学院官方微博回应称,经初步调查,发现邵振海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考试点考研网05月23日】日前有学生举报电子科技大学的教授、博导邵振海,借学生名义敛财、欺凌学生、威胁学生、辱骂师生……20日,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工程学院官方微博回应称,经初步调查,发现邵振海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经学校研究决定,邵振海在接受调查期间停止上课、停止招收研究生、调离专任教师岗位。

一个教授、博导,居然借学生名义敛财、欺凌学生、威胁学生、辱骂师生……这不仅败坏了个人在学生心中的形象,损害了母校在校友心中的信任,而且给所在单位电子科技大学的社会形象和声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带来了负面影响。及时给予停止上课、停止招收研究生、调离专任教师岗位的处理,无疑是挽救损失和收拾师德的第一步,后续还要根据调查出来的情况进一步给予严厉的处罚。

一直以来,在人们心中,大学的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是德才兼备的高级知识分子,享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很受人们和学生的尊敬。但近年来,现实一次又一次的告诉我们,一些大学导师早已是劣迹斑斑,研究生沦为大学导师的廉价劳动力早已不是新闻,更不要说少数大学导师晚上变身禽兽性侵弟子、诱奸女学生。比如,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特聘教授、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博导吴春明就曾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

导师劣迹斑斑,毫无师德可言,固然与少数导师个人的德行败坏有很大关系。但是,高校频频出现“劣迹导师”,归根结底这与高校领导腐败、官员腐败情况一样,都是权力过大惹的祸,压得所带的硕士生、博士生不敢说半个不字,只得任由导师为所欲为。

在研究生教育中,研究生能否参与到课题研究,导师说了算,特别是研究生毕业论文从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每一个环节,导师个人都可以独立裁定。这就决定了如果研究生得罪了导师,跟导师关系不好的话,那么导致可能不安排研究生参与任何的课题研究,甚者论文通不过,直接影响毕业,彻底失去了读研基本意义和价值。正是在这种压力之下,逼得研究生只得听命于导师,服从和满足导师提出的一切要求,包括违法违规、不合理的要求。

可见,要铲除高校中的“劣迹”导师,就必须限制和削弱导师的权力。首先,本着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打破“导师终身制”,赋予研究生自由更换导师权,方便研究生换导师。只要研究生不满意导师,就可以换导师;同样,导师不满意研究生,也可以不再带。其次,畅通研究生申诉、维权机制。只要研究生对导师提出投诉、申诉的,或者研究生与导师产生矛盾的,校方应当指定临时导师,避免研究生学业的中断。只要双方同意,临时导师可转为正式导师。再者,导师负责制改为集体负责制,削弱导师在研究生个人前途上的决定权。导师只负责指导,有关学生前途命运的各项程序,比如考核、报考博士,就业推荐,由集体决定,只要学院或者学校同意即可,不再需要导师签字同意。

【考试点编辑:点点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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