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或增加2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

来源:云南信息报浏览次数:906发表于2013-12-17

[摘要] 昨日,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对《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方案》进行公示。云南省的专业学位授权点限额为25个,增设学位将在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等36种专业中产生。

昨日,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对《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指标,云南省的专业学位授权点限额为25个,增设学位将在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等36种专业中产生。

11家单位每家可报3个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省学位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对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除工商管理、建筑学和城市规划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以外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审核。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我省的限额为25个。经研究,拟决定省内11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每家可申报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1至3个(不得超过3个),并作出排序,最后由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学位委员会全委会审议,按照限额指标择优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荐。

据介绍,此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增加,以满足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为目标,着力调整我省学位授权的学科结构和层次结构,积极推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重点发展支撑云南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领域、现代化农业领域、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及社会建设等相关领域,尤其是我省社会需求量大、生源充足而本地区尚无或较少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学科。

撤销授权点可不占新增名额

省教育厅表示,将鼓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硕士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的基础上,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本一级学科内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须一并撤销),可以不计入限额增列相应数量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申请调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所涉及的专业学位类别不得超过本次授权审核规定的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仅允许在工程领域之间进行自主调整。申请调整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须按照本次授权审核的申报及审核程序办理。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才开始大规模招生的专业硕士,当年全国仅有4万人报考专业硕士,其中不少还是报考学术硕士的调剂生;而在2012年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专硕的人数达到了43万,占到全部考生的四分之一。

云南省可申报36种专业硕士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委托,主要开展只面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学位申报审核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本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包括: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艺术、应用心理、警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林业、农业推广、风景园林、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护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军事等36种专业硕士学位(不含工商管理、建筑学和城市规划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审核增列,警务硕士限公安警察系统内院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