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1061发表于2016-04-14
[摘要] 山东省学位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学校实际,认真做好学位授权点年度动态调整工作。
[摘要] 山东省学位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学校实际,认真做好学位授权点年度动态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