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同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在公布的“不合格”名单中。根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亭介绍,法学院2010年开始申请博士点,2011年获得教育部批准,2012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院特色为知识产权法。一届学生3-6年培养期。
宋晓亭表示,评估时大多数学生尚未毕业,无法对人才培养进行准确评价。没有评议组或参评专家来校考察。一个学位点即将面临撤销,对于学校和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应该属于“确有必要”的情况,但现在不仅未来校评估,我们连想解释都没有机会。
宋晓亭还表示,学院完全按照给予的评估指标进行填写,符合要求,到现在都不知道哪方面不合格,也未收到教育部的相关通知。此外,根据网上有公布的参评专家名单,其中知识产权领域的非常少,如果不是该领域专家进行评估很难让人信服。
前日,教育部曾表示,本次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下达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尽快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反馈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的评估意见,督促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整改。
撤销学位授权点影响有多大?
根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宋晓亭表示,今年的招生不会受影响,去年已经发布招生简章,学生通过初试,马上就进入复试阶段,不能影响他们。
宋晓亭认为,撤销博士学位授权点对学院以及学生的影响非常大。对学生来说,接下来学校已经谈好的与德、美两国科研院所进行知识产权双博士培养的计划可能无法进行,而学生还未毕业学位授权点就被拿掉了,对学生未来发展的影响无法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