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大破格复试加分等信息的公开度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1244发表于2016-03-24

[摘要]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就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通知要求,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要强化诚信要求,认真进行答卷核查等工作,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别力度,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同时,要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各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要按规定对复试录取办法、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及时、充分、规范进行公开公示,特别要加大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的信息公开力度。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各招生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完善并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强化对本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组织过程、招生计划执行、专项招录工作、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对于招生单位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纠正。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