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成立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浏览次数:1011发表于2013-12-04

[摘要] 云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成立大会暨2013年学术年会在云南大学召开。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二处、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国科学院驻滇科研院所的负责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同志共150多人参加会议。

日前,云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成立大会暨2013年学术年会在云南大学召开。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二处、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国科学院驻滇科研院所的负责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同志共15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云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第一届理事、通过了会费标准;审议通过了学会第一届顾问、名誉会长名单,产生了学会第一届领导集体,建立了学会组织机构;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了副秘书长。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质量监督与信息处处长徐维清应邀为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了题为《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保障》的主题报告。徐维清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总体考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建立绩效拨款制度等四个方面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

报告指出,我国今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抓住“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一条主线,做好“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两个着力点,实现“发展模式从规模发展转变为质量提升、培养类型结构以学术型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质量评价注重在学培养质量转变为在学培养质量与职业发展并重”四大转变。

报告强调,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要体现改革理念和要求,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以研究生和导师为核心,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重心,形成以学位授予单位为基础,以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为主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保障体系;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要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建立自我评估制度,采取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诊断方式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科结构不断优化,主动服务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今后研究生教育拨款将与学校研究生规模、研究生教育改革挂钩,进行绩效考核,促进培养单位持续改进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培养单位特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