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收费不影响贫困学生求学

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次数:1723发表于2013-11-29

[摘要]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各地可以高于上述资助标准设立。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28日在回答“研究生的全面收费是否会影响贫困学生的研究生求学之路”的问题时说:“研究生收费后,国家会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奖助体系。对每个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基本可以解决他们的生活费。”

杜玉波下午做客新浪微博,就学生资助政策方面的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他说:“除国家助学金外,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争取三助岗位。如果支付学费有困难,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再申请助学贷款。”

他介绍,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各地可以高于上述资助标准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