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江苏省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摘要]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关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准考证打印
1.网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为准,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向报考点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到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相关证明,并交报考点核验。
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收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请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重新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
2.确认。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于11月9日-12日到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现场确认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招生单位可拒绝考生准考。
3.准考证。今年教育部继续实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有关公告,于12月14日-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时需要使用考生编号,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二、其他
1、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9月24日至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凡拟在江苏省报名考试或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网报公告信息。不按上述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仍有疑问,请拨打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咨询电话:025-8323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