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1434发表于2015-09-09

[摘要] 2016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0余人(含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下达计划数为准。


一、学校简介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作家摇篮”。

学校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有22个院(系)和研究生院,85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人,“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6个,中组部首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40人。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700余人。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长江学者”成就奖一等奖等重大科技奖励。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科技文化交流,已与美、英、法、德、日等20余个国家及地区的10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大英百科全书》曾将西北大学列为世界著名大学之一。

二、2016年报考说明 

2016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0余人(含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下达计划数为准。现将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条件(1)、(3)或(2)、(3):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3)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并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论文一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个别专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

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请查询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二、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今年网上报名将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

2、现场确认: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另外,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3、以下考生必须选择西北大学为报名点:

报考我校艺术学理论(专业代码为130100)、美术学(专业代码为130400)、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为085237)、美术(专业代码为135107)专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200)等专业的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西北大学作为报名点并必须在西北大学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考试地点:同报名点。

三、其它

1、招生人数中包括推荐免试生人数,推荐免试生人数将在10月底公布。

2、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参考书。

4、2016年研究生学费收取情况将根据国家及省上相关规定执行。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302210      

邮政编码:710069

E-Mail : yzb10697@126.com   

研究生院主页: http://yjs.nwu.edu.cn/

联系部门: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西安太白北路229号

联 系 人: 寇  楠    段俊杰